皇冠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及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的实施方案
日期:2022-04-01  发布人:皇冠  浏览量:300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3号)、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的通知》(新教函〔2021〕22号)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的通知》(新理工校发〔2021〕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皇冠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成立励志奖学金领导小组

 长:费拥军 皇冠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阿米娜·阿力甫 皇冠党总支副书记

王志强 皇冠学工办副主任

 员:刘婷 韦应莉  周鑫  于旭东  

李锐  杨鑫   周敏  陈静  

2018-2020级全体班主任

二、励志奖学金评审指标及对象

(一)今年学校为我院下达的国家励志奖学金50人;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 41人。名额分配见《机电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名额分配表》。 

国家励志奖学金及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共评选50人,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给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共评选41人,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一次性发放给学生,颁发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三、评选对象

我院2021年9月以前注册学籍且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四、评选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自觉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在校园文化、班风、学风、校风建设中表现突出;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学习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列,无补考;励志奖学金2020-2021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需达3.0以上(含3.0),体质健康测试需达到60分(含60分);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无奢侈浪费行为,且已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七)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助教及其他公益活动;

(八)转专业学生在新班须有一学年学习成绩;

(九)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五、评选原则

2018-2020班级在限额内等额评选,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并接受全班同学监督。

各班将评审结果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办在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工作部资助工作办公室  

六、公示要求

国家励志奖学金及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应实行“网络+现场”双公示制度。  

现场公示地点:11号楼一宣传栏;网络公示为各班级群。  

七、报送材料要求及时间节点

(一)填报要求  

1、各班须组织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同学认真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申请书(500字左右)、成绩单(含体能测试成绩,加盖教务处公章)、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含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和师长点评三部分)、《皇冠Welcome最新版本下载国家励志奖学金统计表》(详见附件4)、获奖证书复印件、家庭情况调查表、贫困证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等,除获奖证书(复印件)外,家庭情况调查表、贫困证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成绩单需提供原件,其他材料须提交电子版;

2、各班须组织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获得同学认真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3)、申请书(500字左右)、成绩单(含体能测试成绩,加盖教务处公章)、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含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和师长点评三部分)、《皇冠Welcome最新版本下载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统计表》(详见附件5)、获奖证书复印件、家庭情况调查表、低保证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等。除获奖证书(复印件)外,家庭情况调查表、低保证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成绩单须提供原件,其他材料须提交电子版;

(二)时间节点及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院将于2021年11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2、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  

学院将于2021年11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3、各班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及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工作材料归档  

各班须于2021年112217:00前将以下材料归档装订(胶印)交11号楼102辅导员办公室归档  

归档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名单;  

2)班级评审会议纪要(记录)印件

3班级《皇冠Welcome最新版本下载国家励志奖学金统计表》

4班级《皇冠Welcome最新版本下载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统计表》

联系人:李锐    联系电话:0997-4027235

  附件1.皇冠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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